我当时开店的地段,算是我们那座山城的最中心区域,就像
北京的王府井、
上海的南京路和乌鲁木齐的红旗路。
我开的小店是一家精品屋,所以开精品屋是因为开店之前我逛街的重点除了买书就是买一些小玩意儿和工艺品,我只有这两样爱好。我的精品屋位于以我们那座山城命名的国营商场和国营饭店中间。那里原来只是两座庞大老建筑中间的一条狭长过道,我嫂子家里一个亲戚是国营饭店的部门经理,游说国营饭店总经理,给过道安装了一个铁门,装了一个顶,当做门面租给我家,每月二百元租金,相当便宜。
说是精品屋,其实摆设和布置都很简陋的。墙用白灰刷了,铁门的后面,我们自己安装了木框玻璃门,一进门是三个木柜台,一个横着两个竖着。柜台里面的墙上装了三层玻璃货架,柜台里外就只能容两个人紧巴巴擦身而过。柜台和货架都是我爸爸和哥哥做的。最里面柜台的地方,拉了一条布帘子,里面放了一张单人床,再里面是下水道。某年夏天,我师生恋的学生小雪在我们开始就是结束的恋情之后跟了别人,后来,跟男朋友分手的小雪来找我,告诉我她又自由了。当时,我对坐在我床上满面笑容的小雪冷酷、玩世不恭而又狞邪地说了一句电影《红高粱》里土匪二光头说的话“麻风动过的
女人,我不沾!”小雪泪流满面绝尘而去,我的心成了一只粉碎的灯泡,在黑夜里撒满一地。至于我在店里遇见当年演九儿的女演员巩俐,她穿着红棉袄、裤裆肥大的黑棉裤,戴着农村婆娘那种绿围巾,头发蓬松,憔悴的黄脸上有一些雀斑却说着京腔走进我店里买东西,我送她自己做的骷髅项饰并且亲自给她戴在脖子上,很虔诚地告诉她,她演的《红高粱》给我很美好的艺术享受,我很感谢她,这些都是后话。
花二百五十块钱请艺术馆的青年画家王维画了一幅很大的油画,挂在门口的墙壁上,山城当年很多人记得这幅画。那是一幅大美人头,美人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整个背景是蓝色的,我的精品屋就叫做蓝屋,那幅画上还写了五个字“我喜欢蓝色”。后来,我听说这幅画是王维给其他地方画的,人家没要,就给了我。再后来,和我右手掌纹一模一样的侯可跟我牵手站在那幅油画下,范儿十足地说了一句:“我喜欢黄色。”坏坏而风情地笑了。即使过了二十多年,叙述这段往事的时候,我还会很清晰地看到二十多年前侯可顽皮的样子。
店里布置完,我都没有想好到底应该卖什么,连概念都没有。当时也没有办执照,属于无照经营,这样无照经营的时间有半年,遇见工商税务来检查,我会告诉他们执照放在家里,然后去找我做税务所长的中学同学,他会帮我摆平一切。某天早晨,我被激烈的敲门声吵醒,开门,一位穿着长袖衬衣尼龙背心的青年站在门口,拿出一个本本,告诉我,他是工商局稽查大队的。我没好气的说:“我是小远。”结果,这哥们赶紧道歉说“兄弟,辛苦了!”然后,掏出左面兜里的希尔顿而不是右面兜里的八四猴请我抽。当年,因为那场风波,我在我们那座城市的名气挺大,很多人都知道。